申诉:本机构的客户或业务申请人对本机构就某项业务服务做出的与其期望的业务状态有关的不利决定所提出的重新考虑的书面请求。
投诉:任何组织或个人向本机构表达的,有别于申诉并希望得到答复的,对本机构提供的业务服务活动不满意的书面表示。
争议:本机构的客户或业务申请人对本机构在业务服务过程中就工作程序或相关技术问题有不同意见的书面表示。
处理程序:申诉/投诉者提交口头的或正式书面声明,质量安全部受理,按公正独立的原则组织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调查核实申诉/投诉的事实,与申诉/投诉者沟通处理意见达成一致,质量安全部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实施复评程序或调查小组重新调查核实争议、申诉/投诉。
投诉电话:86-010-56313538
电子邮件: ccscbj-zb@c.ccs.org.cn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
信息接收部门:质量技术部
如果发现服务中有廉洁从业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反馈电话:010-56313443
电子邮箱:sv@c.ccs.org.cn
信息接收部门:纪委办公室
一、本信箱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我公司处理的事项。
二、反映诉求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不得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三、来信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发表造谣中伤、诽谤他人的内容,不得夹带任何形式的广告、推销产品、推介服务等内容。
四、如近期已向我公司其他单位或部门反映有关问题,且问题已被受理,建议在办理结果出来之前暂不通过本邮箱重复反映。
五、为保证信件能够及时处理,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信息。
信访邮箱:ccscbj-xf@c.ccs.org.cn